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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永兴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何明义律师作《我国农村宅基地法律规定、违法使用现状及治理对策》的主题讲课
浏览次数:2639次 发布日期:2019-01-17

2019年1月11日下午,湖滨区召开农村宅基地专项治理试点村动员会,贯彻落实全市全面推进农村站基地专项治理工作动员会精神,何明义律师受邀在湖滨区政府三楼会议室进行了《我国农村宅基地法律规定、违法使用现状及治理对策》的主题讲课。


何明义律师引用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河南省农村宅基地用地管理办法》的相关条款,向参会人员介绍了我国法律法规对农村宅基地的规定,讲解了我国有关土地所有权的规定和农村宅基地的性质,特别强调农村宅基地属于集体土地,农户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一户按照标准只能有一处宅基地。


何明义律师又对宅基地违法使用现状进行了介绍,一户多宅是目前主要问题,同时还存在强占土地、多占土地等其他违法行为,在谈到违法原因时,何明义律师提出农村宅基地供给和需要存在矛盾,导致村民违法占地建房是直接原因,以罚代管、放纵管理是间接原因。
何明义律师针对目前违法现状提出几点意见。

1、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法制观念。让群众思想里有法律意识;2、探索新的管理方式满足农村建设需求。在三门峡渑池县个别乡村有一些探索经验,建议大家可以去参考学习;3、加大处罚力度,起到教育和惩戒作用。


参会的人员有高庙乡、磁钟乡、交口乡、崖底街道、会兴街道以及各村主要负责人,大家都很认真地记笔记,会后大家表示这个法律知识培训很及时,很有用,明确了法律和政策规定,以后给群众做工作心里有了底,并表示工作中遇到法律问题再请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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