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26日上午,三门峡瑞光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河南永兴律师事务所多功能会议室召开。
本案合议庭由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梁森林、安春才、李娟组成,法官助理王鹏成参加审理,破产庭负责人梁森林担任审判长。
出席会议的有管理人、债权人会议主席、破产企业临时负责人、债权人。本次会议上破产企业临时负责人姚小明介绍了破产企业情况,河南永兴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何明义作了《管理人执行职务工作报告》、《债权审查报告》、《债务人继续营业报告》、《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债务人财产变价方案》、《管理人报酬方案》。
审计机构的代表刘先生作了《审计意见摘要说明》,评估机构的代表董女士作了《评估意见摘要说明》。
会议通过了《管理人执行职务工作报告》、《债权审查报告》、《审计意见摘要说明》、《评估意见摘要说明》、《债务人继续营业报告》、《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债务人财产变价方案》、《管理人报酬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