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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您一起成长,“瀛”接更好未来
浏览次数:3077次 发布日期:2019-04-15

由河南永兴律师事务所主办的第三期“永兴学堂”于2019年4月14日在河南永兴律师事务所成功举办,河南永兴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定位于“综合型、专业化、赋能型”的法律服务机构,“永兴学堂”作为永兴所“专业化”发展战略的一环,持续邀请业内专家型的专业人士分享业务知识和行业经验,收获了律师界同仁与相关行业从业人员的良好反响,同时也欢迎各界人士持续参与“永兴学堂”和关注河南永兴律师事务所。


本次永兴所邀请到湖北瀛楚律师事务所权益高级合伙人徐绪柏老师作《互联网时代律师的案源与人脉》的主题讲座,河北瀛冀律师事务所运营主任陶峰英老师作《高效兑现债权》的主题讲座。

徐绪柏老师具有丰富的职业经历,并且先后在湖北中融律师事务所、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武汉)律师事务所、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担任行政主任、行政总监等职位。徐老师认为案源问题并不是80后和90后律师独有问题,当然60后和70后律师对案源和标的额的要求会相应更高,如何解决案源问题是摆在各层次律师面前的必答题。对此,徐老师从宏观层面的案件来源、互联网时代的案源机遇以及律师的人脉几个方面给出了令人醍醐灌顶的建议。


徐老师讲到,律师深挖案源要“上接‘天线’,下接‘地气’”。 律师要围绕“中心、重点、大局、大事”找案源,调高政治站位,面对党和国家的战略政策要积极跟上去,考虑如何围绕发展的大局提供法律服务。不仅要“反应快,切入早”,积极通过提供法律服务参与到国家和地方的发展大业中去,并且在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彰显了有能力承担大事、要事的能力,进而树立品牌形象和争取案源。除了要紧跟国家和地方的发展战略,律师还要积极进社区、进企业、进乡镇、进学校、进军营,在为社区、乡村、企业等社群中的群体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让更多的人认识和了解自己,从而在这些群体中出现法律需求时能够凭借已经留下的良好印象抓住案源。


就互联网与律师的关系,徐老师表示互联网为律师们提供了两大机遇。一方面,律师可以借助互联网扩大宣传工作,拓展法律服务的范围,可以借助互联网实现与优质律所的合作以及不同地域间律师的协助办案、利益共享。律所要抓住互联网的机遇,办好微博、微信公众号和网站,线上线下一同发力。另一方面,互联网带来了新的案件机遇,律师尤其是青年律师要主动了解互联网,为新兴的互联网金融、互联网基金、网购、众筹等行业提供法律服务做好准备。

最后,徐老师指出人脉是律师成功的门票,律师应当有意识地形成和维护人脉,从点滴日常培养人脉,重视人脉管理,让人脉为律师带来案源。同时,律师在经营人脉的同时一定要坚守底线,不越红线。


主题讲座的后半段由陶峰英老师从不良资产处置的市场形势分析、处置方法与创新实践等角度进行了题为《高效兑现债权》的知识分享。陶峰英老师具有十七年从事法院执行工作的经验,并且拥有极强的学习能力,系统地讲解了不良资产处理过程中总结的知识体系和债权处理方案。


陶老师首先分析了在审判和执行工作中的不良资产问题,并分析了问题的成因。从审判角度来看,不良资产问题的形成有其历史原因,并且涉及私权与公益、中央与地方、市场与干预等多对矛盾因素的博弈。具体层面又涉及保证人审查不严致使保证人履约能力不足,由于合同约定不完善导致送达难、保全不及与财产线索不足等问题。从执行工作中来看,则存在债务人信息不准确、财产价值不清、滥用执行异议、尽职调查不充分等多种问题。究其原因,既有民商事主体自身在进行商业活动中的问题,也有法院方面的现实困难,更有国家宏观层面的整体背景因素。


从民商事主体和律师角度而言,要解决以上问题首先需要从源头上严格把控风险,做好签订合同前的尽职调查等工作。其次,要在交易过程中和合同订立过程中明确约定送达地址、保证责任、财产状况监督等多种手段并用。再次,在选择纠纷解决纠纷时应当谋求利益最大化,寻求最有效率和最低成本的纠纷解决方式,不要滥诉。总之,从事前、事中和事后三个方面多头解决不良资产处理过程中的债权实现问题。陶主任还提醒到,作为律师应当努力和法官“同频”,从审理法官和执行法官的角度考虑问题,配合法院的工作,做好前期准备工作,从而提高胜诉率和增加执行可能性。


两位老师分享结束之后,到场听众积极与两位老师进行了业务交流,分别就执行过程中的信息核查、强制执行公证债权文书与诉讼的程序选择、预告登记的风险以及执行程序中资产重新评估和拍卖等问题进行了有益的交流和探讨。最后,河南永兴律师事务所聘请徐绪柏老师和陶峰英老师为永兴所的“专业顾问”,河南永兴律师事务所主任白雪律师为两位老师颁发了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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